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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求人探心理的10种方法 第二节 (2)(2/2)

    科学研究发现,动物在自己的“领地”内最有办法防卫自己,人也是如此。

    美国心理学家穆勒尔和他的助手做过一次有趣的试验,证明许多人在自己的会客厅里谈话,比在别人的客厅里更能说服对方。这就表明,人们在自己熟悉的地方与人交往容易无拘无束,取得优势,可以灵活主动地展现或推销自己,有利于社交的成功。

    倘若在别人熟悉而自己不熟悉的地方交往,则容易引起莫名其妙的不安和恐惧,难以洒脱自如,自然处于劣势。这就是为什么在比较开放的今天,经人介绍的对象初次见面时,绝大多数人仍愿意在自己的“领地”内进行,而不愿在对方“地盘”内进行的原因所在。

    不过,值得说明的是,在自己的领地内,固然容易充分发挥自己的交往潜能,但也时常伴有少了约束的弊端,使自己的缺点外露。而在别人的地盘内进行,虽然受到的约束较多,然而却可用心专一,利于深层次、多方位地观察和了解对方。

    因此,善于社交者,决不局限于自己的领地,他们既可“请进来”,也可以“走出去”,是不会作茧自缚的。

    《孙子兵法》将“我可以往,彼可以来”的地点叫“通形”,即四通八达的地形,这种地方是“我得则利,彼得亦利者”。

    其实社交的最佳地利也应该是“通形”。从社交的友好互利的角度来看,选择利己损人的个人领地,假如对方不能欣然接受,你显然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而应与人为善,不强加于对方。

    当然,如果自己缺乏必要的心理准备,没有足够的适应陌生环境的经验和能力,最好对于至关重要的社交,也不要勉为其难,选择损己利人的对方地盘。所以,为人为己选择“通形”才是最佳地利,彼此在社交心理和技巧的发挥上才是平等的。

    那么何处才是社交的“通形”之地呢?一般认嗡此都可以接受的第三者地盘,或其他公共场所,都属于“通形”之列。

    肯尼迪与赫鲁晓夫的外交会晤选择在维也纳,斯大林、邱吉尔、罗斯福选择在德黑兰,经人介绍的对象,初次相见,选择在介绍人家中,或其他双方都熟悉的地方等,都是理想的、彼此两便的交往地点。

    最佳地利是有条件的、辩证的、可以变化的。在自己熟悉的地方交往,在一般情况下是有利的。但若对方是老人、长者、女士等,让他们也屈身就己,恐怕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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