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一场真正的营销革命
早在20世纪初,直销的雏形(人对人的直接推销)就已经产生了。有记载的直销萌芽始于20世纪40年代,由犹太人卡撒贝创立,然而使它真正兴盛是美国。在美国,直销才以一种营销手段进入企业。
美国第一家采用直销方式销售产品的公司是纽崔莱公司。它成立于20世纪40年代,由纽崔莱创始人卡尔?宏邦在加利福尼亚创立。
当时,美国正值经济大萧条时期,这一新颖的销售方式吸引了众多失业工人和家庭妇女,从而使它迅速与传统销售模式站到了同一平台上。进入20世纪60年代,美国采用直销方式的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地发展,到1972年,上门直销形式的销售额已达40亿美元。
虽然直销起源于面对面的以物易物,但这只是最简单的直销方式。直销发展到今天,早已突破了以物易物的形式。世界直销协会对直销下的定义是:“直销是指在固定零售店铺以外的地方(如个人住所、工作地点及其他场所),独立的营销人员以面对面的方式,通过讲解和示范方式将产品和服务直接介绍给顾客,进行消费品的行销。"
作为一种新的营销模式,直销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
首先,它省去了传统销售中的批发、柜台零售等中间环节,避免了厂家对批发商和零售商的大笔让利,商品价格自然便宜,满足了人们对价廉物美商品的消费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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