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其所好(2)
由此可知,双枪大盗葛洛里,压根儿就不认为自己有罪,一点忏悔之意都没有。
是不是说一般犯人就不会有这种怪念头呢?
针对此一观念问题,我曾经特地请教过欣新监狱的狱官劳斯先生,他说:“犯人中间,很少有人会承认自己是个十恶不赦的恶棍,他们跟你我一样,都是凡人,都懂得如何替自己找借口,为他们的反社会行为解释、开脱,甚至深信他们根本不应该被判刑。”
如果说连这些恶行昭彰的犯人,都还一心纹饰自己的过错,那么你我平常接触到一些平凡人,又会有何种反应呢?
已故美国实业家约翰?华纳克曾说:“早在30年前,我就已经学会,苛责他人是件愚蠢至极的事。因为光是怨上帝没赐给我过人的智慧,使我必须独自奋斗,克服天份上的缺点,就已够我忙的了!”
华纳克年纪轻轻,就已参透这层道理,我个人却是花了三分之一世纪的时间才了解,不论是犯了多么严重的错误,一百个人中间,至少有九十九个不会反躬自责,诚心认错。
严苛的批评是无益的,它只会迫使被批评者采取防卫的行动,使他刻意地为自己的行为寻找合理的解释。这种批评是危险的,因为它会直接伤害到一个人的自尊,引起他的反叛意识。
德军有一条军纪,明文规定遇到有不满的事情,绝对不准当场发作,一定得忍过一晚上,待心情平静下来之后,再提出讨论。我相信这么一个规定,在一般社会中一样有其需要,惟有如此,才可能让那些唠叨的父母、聒噪的妻子、挑剔的雇主和一些找碴的人平静下来,别再为这社会制造更多的事端。
犯错的人永远只会怪罪于他人,而绝不可能反躬自省、承认错误,其实任何人都有这种毛病。所以,当你我有朝一日突然想批评他人时,不妨想想这些活生生的案例,我们必须承认一个事实,我们所要批评、诅咒的人,不论其是否有错,都将会执意强辩,为自己的行径寻找借口,甚至恶言反扑。
我曾经花了十年研究林肯的一生,尤其是他对人际关系的处理原则。他年轻的时候曾热衷于批评人,经常撰文嘲弄他人,并散发给街人,引起当事者极度的憎恶。有一次因为做得过火,而引发一件令他为之大彻大悟的事。
1842年他撰文批评一位政客,此人不甘受辱,要求与林肯决斗,林肯骑虎难下,只好勉强答应,以维荣誉。幸好双方友人从中劝阻,一场生死之争,才在最后关头化解平息。经过那次教训之后,林肯终悟出为人处世之道,从此再也不再嘲弄他人,并一生奉为圭臬。罗斯福总统曾经亲口表示,每当他碰上一些头痛的问题时,他总是会往椅背一靠,然后抬头看一看堂前高悬的林肯总统画像,扪心自问:如果换了是林肯总统在位,他会如何处理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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