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不偏听,不偏信
历史上清官断案,往往在看上去无懈可击的谎言面前独辟蹊径,多路出击,从表面看上去没有关系的地方找到破案的关键,最终一举将真相大白于天下。
嘉庆十二年(1807年)的一天,时任凤阳府通判的高廷瑶接到上司指令,命其与霍邱知县王某共同复审一起人命案。从霍邱县上报的材料来看,这是一起奸夫谋杀亲夫并烧尸灭迹的案件。
范寿子系顾家的入赘女婿,在入赘顾家的第二年正月十四日失踪,范父怀疑儿子被人害死,将顾家告到县衙。县衙认定谋杀成立,将案件上报到省里。省主管官员李书年认为该案事实不清,命令再审。高廷瑶与王知县一起提审了在押的罪犯,其供词像背书一样顺口而出,一致认为范寿子的妻子顾氏与杨三有,顾氏母女与杨三将范寿子打死,尸体由顾氏之弟与雇工一起砍成八块,蒸煮成汁,泼入土坑。众犯还当庭指认了血衣、残骨及凶器。
高廷瑶与王知县一起将提审的经过与结果向其上司李书年做了汇报。王知县说:“供词确实,不会有错。”高廷瑶却说:“是假的。”李书年问:“根据是什么?”高廷瑶说:“范寿子在岳母家,正月十三晚上还同顾氏、岳母、妻弟等人一起外出观灯,看完灯回家,应有二更时分,外出斗牌回家,已是三更时分。顾氏和杨三、母亲、弟弟等商定,各持器械将范寿子打死,已是四更时分了,又将尸体肢解煮成浆汁,捞起骨头来再烧成灰,然后把肉汁倒入土坑掩埋。人肉我未曾煮过,但猪肉是常买来煮着吃的。猪肉煮烂需要一两个时辰,如要熬成肉汁,没有一昼夜的时间是完全不可能的。四更到五更,只有一个时辰,凶犯不可能用一个时辰的时间做完一天一夜才能办到的事,供词值得怀疑。”李书年说:“的确如此,况且根据口供,煮肉烧骨,而肝肺肠肚还没有着落,从这儿追根究底,或许会发现新的线索。”
第二天复审,高廷瑶将各个犯人一一详细审问,各个犯人的供词仍旧像以前一样。高廷瑶问:“你们招供把肉煮了,把骨烧了,那么肝肺肠肚到哪儿去了?”各个犯人都面面相觑,无言以对。此时,顾氏及其弟才明白,眼前这位当官的已经看出了破绽,立即大叫冤枉,并当庭供述范寿子在正月十五日曾到其姨父陈大凤家中拜年,住了一宿,十六日吃了早饭才走的。这一重要证据表明,杨三等人十三日晚持器械将范寿子打死的供述是假的。于是,高廷瑶下令将五人取保候审,责成该县官府查清范寿子的踪迹。
半年之后的一天,突然有人到按察司大堂哭喊,自称是范寿子,前因赌博欠债,被人逼迫,潜逃到河南,昨遇邻人告诉家中遇难,所以赶来自首。李书年传诉讼双方前来认人,果真是范寿子。
有一则印度寓言十分耐人寻味:
四个盲人站在路边闲聊,突然听见有人说:“让开,让开,大象来了。”四个盲人从来没有见过大象,很想知道大象是什么样子,其中一个盲人提议说:“我们可以摸一摸嘛!”于是,他们便请求赶大象的人让他们摸一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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