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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领导应以“执行“为天职
    有一则故事,讲的是一个公司董事长在临下班时把总经理叫到跟前说:“你去安排两个员工去布置一下会议室,明天我要用会议室谈判。”随后总经理就叫来两个员工照本宣科地说:“你们两个去布置一下会议室,明天董事长要用会议室谈判。”

    第二天,董事长发现会议室没有按惯例摆上鲜花,问明原由后,被解职的不是那两个员工,而是总经理。原因何在?这个肤浅的总经理丈二和尚没摸着头脑,而实际上,他犯的一个基本之错就是失职之错。这一失职,就是现在人们常说的三个字,叫“执行力”!

    再举个例子。东北有家大型国有企业因为经营不善破产,后来被日本一家财团收购。厂里的人都在翘首以盼日本人能带来什么先进的管理方法。出人意料的是,日方只派了几个人来,除了财务、管理、技术等要害部门的高级管理人员换成了日本人外,其他的根本没动。

    有意思的是,制度没变,人没变,机器设备没变。日方就一个要求:把先前制定的制度坚定不移地执行下去。结果不到一年,这家企业就扭亏为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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