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可是一个现代来的人,谁能比他更清楚如今的形势。大隋帝国如今正是如日中天的时候,开皇盛世之下,天下太平,大隋人口就有四千多万,东西九千多里,南北一万四千多里。大隋虽然承平数年,裁减了许多府兵。可常备的府兵就在六十万以上,战争动员能力更是惊人,随时能够全国动员高达一百五十万的兵马。
凌云虽然也比所有人都知道,这个眼下如日中天的大隋帝国,其实即将到达顶峰,然后就是江河日下。可是再怎么就,大隋这样的庞大帝国也不可能一下子就轰然倒塌啊。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瘦死的骆驼还比马大呢。杨广现在连太子都还不上,等他谋得太子,做上天子之位,大隋还要更红火几年,才会猛然爆发大乱。可真等到天下百姓反,最早也得大业七年,那离现在还有十三年。等到杨广江都被杀,更还有整整二十年时间。
二十年啊,得黑了多少木耳,软了多少香蕉,又紫了多少葡萄啊。
起码那个时候,凌云若是现在和高浅雪努力造人的话,二十年后,都差不多能当上爷爷了。
所谓出头的椽子先烂,枪打出头鸟,现在这个时候,搞复国谋反?那不是老寿星上吊,嫌命长吗?
刚才一路之上,好几次,凌云都在想,也许自己该想办法一走了之。毕竟,他没有什么太大的野心,来到了这个时代又回不去了,那就努力的生存下来,想办法活的轻松一些就好。至于什么迎娶公主,当上驸马,做上大将军,成为皇帝,走上人生巅峰,名留青史,开创帝国,统一全球这样的想法,他一丁点儿都没有想过,一丁点都没有想过。
可一路上汇集过来的人越来越多,先后有四支队伍半途加入,人越来越多,他跟着高浅雪的身边,直接就被护在了中间,根本没有半点机会离开。
再说了,离开,又能去哪里,到现在他还没弄清自己的身份呢。没身份,又身无分文,他能去哪里。最关键的是,他都已经和高浅雪成亲了,三书六礼都走过了,以这古代的观念,他以后生是高家人,死是高家鬼。而谋反这种事情,更是诛连九族的,他想跑都跑不掉。
他努力的想要保持着笑容,可脸上肌肉僵硬的要死,心里却不住的往下沉。
“大郎,”木兰告诉他,“小姐请你过去。”
“好的。”凌云闻言点头。
其实刚刚凌云并没有睡多久,也就打了会盹。他们昨晚上走了大半夜,此时是黎明前的黑夜,队伍停下来休整,用食,然后,会去下一个他完全未知的地方。
虽然出来的时候匆促,可食物并不缺少,那些中途赶来的人,准备的十分齐全。就在他刚才打盹的时候,已经弄好了许多食物。一盘盘的食物端至眼前,有香气四溢的烤肉,也有肥厚的香肠,甚至还有鲜美的鱼汤,以及咸蛋,火腿片。只是面对着这些,他却没有半点食欲,根本不想吃任何东西,胃里早饱了。
高浅雪似乎理解他此时的心情,并没有多说什么,亲自帮他端来了一份精心配搭的饭菜后就不再打扰他。于是,凌云也只能感觉自己好像被棉花包裹着一样,根本无处发力。最后,他抢过高伯儿子面前的一个酒囊,举起来就猛喝了几口。一边喝,他心里一边想着,“车到山前必有路,我一定能逢凶化吉,遇难呈祥!”又狠灌了一口,他心中忍不住咆哮,“牛日的,老子从现代都穿越到隋朝来了,这世上还有什么比这更不可思议的事情吗。管他娘的,兵来将挡,水来土淹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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