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枫叶城的路上,余龙,秦火二人,相谈甚欢。
“余龙,我想买根魔法杖,奥布莱恩我不熟悉。从这里到枫叶的路途中,在哪个城市买魔法杖最好?”秦火没有忘记临出门前,罗娜的嘱托。奥布莱恩帝国,他不是很熟悉,在哪里买魔法杖最好,还要问余龙这个地主。
“图斯特是个以交易为主而建立的城市,买魔法杖还是那里最后。不仅种类齐全,偶尔还能淘到高档货。”余龙虽然有多年没有在奥布莱恩,但对这里的了解要比秦火这个外乡人强很多。图斯特距离枫叶城不远,只有三百余里,而且还是在秦火他们途经的路上。
“图斯特我知道,当初买的那本风物志有介绍。当时没细看,你这一说我还真想起来了。风物志上确实介绍过图斯特,会有一些大型的交易会定期举行,当时没往魔法器具上想。”当初秦火看风物志时候,主要是为了挑选居住地。图斯特明显不符合他的要求,所以也没有细看。
“你买魔法杖干什么?难道是你用?”余龙对于秦火要买魔法杖很好奇,在他的记忆里,秦火都是用兵刃,从未用过魔法杖。
“不是我用,我还是比较喜欢用兵刃,是给我母亲买。”秦火简单的解释了原因。魔法杖也有其独到的好处,这是普通兵刃所不能比拟的。秦火也有想过,打造一杆魔法兵刃,只是一直没有腾出时间实施。
“原来是伯母想用呀!那要买件好的,可惜得到那么多神器,却没有一件魔法杖。”余龙有些惋惜的道。当初他们得到了很多的神器,从下位神器,到上位神器都有,却没有一件魔法器具。
两个人赶路,比起一个人来,要轻松很多。聊着天,不知不觉就赶了两天的路程。当然,比起秦火自己一个人,在速度上要慢一些。到目前为止,距离枫叶城还有将近四百里路,距离图斯特只有三十里路。
图斯特城建立于玉兰历8000年,距今已有将近两千年的历史。比起一些新兴城市,要古老的多,但在奥布莱恩只能算是中等年龄的城市。由此也可看出,有个实力强大的人来坐镇,不仅可以保一方平安,也可保证人类文明的发展。
繁华的图斯特城,是一个拥有两种风格的城市。在商业区,一些新型的建筑,占据主导地位。在一些古老的街区,还有千余年前的建筑。这些建筑,大都是很经典的建筑,不仅美观,而且建筑结构合理,历经千年风霜,依然屹立不倒。
“这图斯特城比起枫叶城有很大不同,没想到,仅仅相隔三百余里,差异却这么大。”在赞叹图斯特的美轮美奂之余,秦火也感觉到两个城市,人们态度的不同。
“哦,有什么区别你说说!”余龙正盯着从对面走过的一个棕发美女,听到秦火感慨,漫不经心的问了一句。
本章未完,请翻开下方下一章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