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司考: 高分考生解读司考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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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 在校司考明星之路(5)(2/2)
    周晓征:我参加过两次司法考试,两次历程,一成一败,请大家品味:

    第一次是在2003年10月,我从5月底开始备考,当时正值“”,我每天上午在家阅读教材,时间大概是3—4个小时,下午和晚上娱乐休闲,这样坚持下来,我在7月下旬将3本教材全部通读了一遍,8月上旬开始背诵法规。由于通读教材的时间战线拉得太长,对于后来的背诵法规感觉毫无帮助。换句话说,花2个月的时间通读教材的结果是根本什么也记不住。掌握司考知识要点,还是要将法律法规逐条地不断记忆,教材对法制史、三国法、法理学的复习更适合(这是我第一次失败得到的教训之一)。

    到9月下旬,经过1个多月对法条的记忆,我已可将很多法条倒背如流了,觉得在司考之战中已经稳操胜券了,于是开始沾沾自喜,得意忘形,在9月下旬的10天里每天只学习5—6个小时,到了10月最后10天鏖战阶段,我感觉自己内心无比浮躁,总想提前考试,万事大吉,根本不能踏实地看进书去,仿佛自己上了考场一抬笔就能取得高出分数线二三十分的好成绩。结果我只考了228分,我为自己最后的浮躁和得意忘形付出了惨痛的代价!第一次失败给我的另一个深刻教训就是:临阵磨枪,不快也光,司考这种依靠大量记忆性知识的考试,越临近考试越不能松懈,前期的努力如果不在最后阶段冲刺一把,极可能导致前功尽弃!

    2004年五一期间,学校组织我校名师给我们做司考辅导讲座,我听了两次,因为当时课程安排在周末,还有其他事情冲突,就没有再去。从7月6日开始到9月18日,其中有3天我全天没有看书,其他时间平均每天用6—8小时复习,最后1个月投入的时间更多于前期投入的时间。大概的复习历程我分5个阶段:

    第一,7月6日—7月31日(25天)。仔细将全部复习内容进行了第一次记忆,同时将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历年试题完成,并进行了相关模拟测试;

    第二,8月1日—8月16日(16天)。完成了全部司考内容的第二次记忆,并在复习的同时完成定量的历年试题和模拟测试;

    第三,8月17日—8月29日(12天)。不怕重复,不怕厌烦地进行司考全部内容的第三次记忆,并搜集各种司考辅导班的模拟试题,加强训练,为最后冲刺做准备;

    第四,8月30日—9月11日(11天)。查漏补缺、加深印象,完成司考全部内容的第四次记忆。至此,历年真题全部完成(包括第四卷)且能够保证正确率达到95%以上,同时完成其他模拟试题6套(第四卷除外)。

    第五,9月12日—9月17日(6天)。进入复习的攻坚阶段,对复习内容中重要的以及模糊的知识再进行记忆,少量进行专题模拟,调整心态,迎接考试。

    这种复习的程序具有怎样的科学性,在当时是无法查明的,任何人在考试之前的复习套路都是根据自身特点凭感觉进行安排,只有考试过后,成绩才是证明复习方法是否科学的硬标准。在自己滴下勤奋的汗水的同时,我也是个命运的宠儿,可以说,我这种分阶段重复记忆,配合以相关练习的方法,帮助我取得了最后的成功,我感觉这一方法应该还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

    “记忆+习题”法(70天反复5次),适合法学基础较好的考生。这一方法的科学性在于:记忆在于做“熟”,基础有了差得就是熟练;而记忆有了就只差应用,做题的功效之一就是训练应用或解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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