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中的时候,因为离家太远了,只能住校。我每个月都会精打细算一番。我早上在食堂打两份早饭:两个4分钱的馒头、一份高粱米粥,外加一份豆腐炖白菜之类的最便宜的菜。这样一个早上吃了一毛多。中午的饭菜会贵一点,因为不像早饭那样简单。这就是为什么我要吃了一份早饭还要带出一份的原因。我会把早饭放到当时那种大的铝饭盒里,放到行李卷里保温。等中午放学,别的同学都跑去食堂吃饭的时候,我就回宿舍吃早上打好的“早午饭”。到了晚饭,我就去食堂打一份最便宜的饭菜将就一下了事。这样我每个月的饭钱从不超过6块钱。剩下的一块五毛钱,我全部用来买字帖和书法用具,其中已经不包括纸了,因为报纸出现了。我会去机关或者我们学校的办公室求爷爷告奶奶般地讨要过期的人民日报或者解放军报。折叠裁剪整齐后当个宝贝似地用。
在那个物质和精神双重贫瘠的年代,我就是这样从牙缝里挤出钱来,满足自己对于书法如饥似渴地追求,即使再艰难都不曾放弃书法艺术。如果每一个人都需要有一个地方存放灵魂的话,书法就在那个时候,成了我的宗教、我的信仰、我的桃花源。我似一只飞蛾,热切地迷恋着书法带给我的光和热。
可是平时的花销虽然有了,我又怎么交学费和书费呢?
我就利用假期到离家80多里的一个建筑公司当小工,一天挣一块七。一个假期我至少干三十天,这样在开学前我就能赚到六十多块了,比当时一个老师一个月的工资都高。
开学了,我交五块五的学费和五块五的书费,剩下的就由自己支配了。我大多是用这笔钱补贴家用,余下的去买很难遇见的书法理论类图书。因为在那个时候我就已经意识到,自己在练习书法上有些心有余而力不足。于是我就想从理论上给自己加点儿油。
很凑巧,当时我们一中的美术组里有两个刚刚大学毕业的老师,一个是从鲁迅艺术学院毕业的,另一个是从省城师大毕业的。那段时间我和他们走得很近,也是从那个时候我很系统很正规地学画了。可以说是那两个老师让我走上了艺术的正路,使我的书法艺术在理论上提升了一个层次。
有了两位科班出身的老师的指点,使我少走了很多弯路,写起字、画起画来顺畅了许多,我在艺术上也越来越有感觉了。这使我更加痴迷于书法,课余时间完全被书法和绘画占据,甚至达到了废寝忘食的程度。这也正应了我在我的《半步斋赋》中的一句话:雅兴来时诗能下酒,书意常至墨可调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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