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与媒体打交道: 掌控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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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与媒体冲突(2)
    突发事件中的采访冲突

    媒体与采访对象发生冲突,多发生在以下场合:

    ——记者突然出现在事发现场或突然出现在当事人面前,当事人一时反应不过来,出于维护自己利益的考虑,做出了冲动性的反应。

    ——被采访人一旦发现自己可能成为批评对象,便干扰、阻挠记者的采访活动。

    ——与记者发生语言冲突,继而发生身体冲突。

    ——在突发事件现场,不准记者采访,与记者发生冲突。这是最容易发生冲突和冲突发生最多的场合。

    2003年10月9日下午,登封市一家没有通过安全生产验收和无营业执照的煤矿——昌达煤矿发生一起恶性透水事故,17名矿工被困井下(后证实全部罹难)。新华社河南分社记者顾立林接到采访命令后于10日下午赶到现场。顾立林向现场救援人员出示了新华社记者证和中央办公厅有关支持新华社记者采访突发事件的文件,并登记了记者证号,经与在现场的登封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钟清敏、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副局长乔占国、市公安局防暴大队大队长郭云峰交涉,被允许在较远的地方拍照。

    顾立林刚拍了两张照片,就有人上前阻止。随后,负责维持事故现场秩序的市公安局副局长张敏大喊:“把他的相机夺过来!把胶片抠出来。”相继有名不明身份的人员,对记者拳打脚踢,记者大声呼喊“救命”,但现场围观的近10名警察无动于衷,负责联系记者采访的宣传部副部长和安监局副局长也只是静观,直到记者的相机被抢走,身上多处受伤。这些不明身份人员对记者围攻、殴打,持续时间超过1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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