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性格不是一成不变的,但是性格一旦形成便有着相对的稳定性。性格的初步形成始于婴儿时期,这比人们一般认为的年龄要早得多。3岁的幼儿在性格上已经有了明显的个体差异,如果没有足够的外界影响,幼儿的性格会自然而然地沿着原有的方向发展下去。性格形成的关键期是0~2岁,因此,父母一定要在孩子很小的时候甚至是一出生就要注意培养孩子的性格。那种认为“孩子还小,性格培养不必太早”的说法是不对的。
儿童性格的起源是婴儿期的生活习惯,而养成某种习惯则取决于抚养人的养育方式。每个家长都会以自己独特的方式,使婴儿在同一情景下做出符合要求的同一反应,这种并存关系经过反复出现即形成了习惯。而每一个习惯统一起来作为一种素质存在,便构成了个体的性格特点。婴儿正是在家庭环境中,由先入为主的生活习惯和固定的行为方式养成了最初的习性,并以此构成其性格组合中的最基本部分。所以,有人说:“行动养成习惯,习惯形成性格,性格决定命运”。这句话是有很深的哲理的。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成人对孩子所采取的早期养育方式,对儿童养成各种习惯以及性格形成起着制约和导向的重要作用,这一点目前还未能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成人们多习惯于将孩子的性格尤其是那些不良性格归咎于先天,却没有意识到恰恰是成人自己在无形当中以错误的育儿方式促成了孩子的这些性格缺陷。例如,父母和爷爷奶奶对孩子娇生惯养、过度保护就会使孩子在感情上依赖家长,不肯上幼儿园。年龄稍微大一点的表现出独立性不强,依赖别人,他们对别人的态度也常常比较敏感。而父母对孩子过于溺爱,孩子往往容易形成任性的性格特点。
性格发展的连续性决定了必须从孩子一出世就开始对其进行教育,比如,培养孩子的独立性起步于建立良好的睡眠习惯。西方家庭有让孩子单独睡一室的习惯,在中国则不同,即使有足够的空间,婴儿也要与父母同睡(同床或同室)。小则四五岁,大则十几岁。由于孩子习惯了与成人紧密相连的身体接触以及时刻共处的生活方式,所以对成人的依附性较强,自我意识与独立意识均产生得较晚,这对于孩子性格和心理的成长是不利的。
懂得了孩子的性格不是天生的,父母们就应该及早注意培养孩子的性格,特别要注意自己那些不良的培养方式给孩子性格塑造带来的不良影响。“三岁看大,七岁看老。”等到孩子的性格已经形成了之后,再后悔就来不及了,改造起来也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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