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乎情理地对待爱人的过失
《塔木德》说:“若夫妇互敬互爱,上帝就与他们同在;若夫妇不和睦,则是吞没自己的大火。”
从恋爱的时候起,一对恋人互相说过多少爱情的誓言是难以计数的。但是结婚以后,要真正实现“长相知”“永相守”,夫妻间还要经历多少感情的波折也是无法预料的。
心理学家曾对80例夫妻间的争吵进行分析,发现四分之三以上是由于一方的责怪引起的。这些责怪往往是发现了对方的某些过失,因疏忽而犯的错误,或无意间说的错话。在被责怪者不服而辩解或反过来责怪对方时,夫妻间的别扭就闹大了。这种由责怪引起争吵,由争吵引起感情破裂的事情,真是不胜枚举。
心理学家说,在受到别人的指责或责怪时,大多数人都会产生辩白心理,除非是做了明显的绝对无可推诿的错事。所谓“辩白”心理,就是想为自己辩解,说明自己错得无意,或者因为情况复杂,错误难免等等,无非是想找点“情有可原”的依据,来减轻一下自己受责怪时的心理负担。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心理现象几乎是本能的,可以说是一种“自然防卫”心理,也可以说是人的自尊要求。在很多情况之下,并不表示受责怪者想推卸责任。实际上在辩解之后,他(她)的心理渐趋平衡,接着便开始自责,承担责任了。只有一向骄傲或虚荣心太重的人,才会一味地推卸责任。
了解了这一点之后,在你发现爱人的过失而责备他(她)的时候,不妨听他(她)辩解几句,让他(她)心里好受些。不可一味的责备,不好将他(她)辩解的言词一句句地反驳,叫他(她)没有一个下台之处。否则必然会使他(她)更激动,声音高起来,强硬的、不很理智的话就会冒出来。争吵这时就会发生。
也许,对方的某一过失并不值得你去加以责怪,因为那只是一个小过失,或者在那种情形之下,换上你去经历,那过失也是照犯不误的,即使对方的过失不小,这种道理也同样存在。因此心理学家主张,为了减少过失进一步给双方带来不快,夫妻间在发现对方不算十分严重的过失的时候,最好不要去责备他(她)。如果你能够安静地听他(她)讲述事情的经过,听他(她)为自己辩白,然后带一种宽慰对方的语气说一声“啊,今后注意一些就是了!”或者“罢了。算我们不走运吧。”这是最好的处理方式。此时有过失一方定能如释重负。虽然他(她)还在自责,然而他(她)的心理压力减轻了,而且深深地感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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