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崇拜英雄,这是不争的事实。在这个世界上,哪里有英雄,哪里就会有蜂涌的追星族。只要是“星”,无论是歌星、舞星还是影星,都一定会有一大群赶都赶不走的粉丝。下面我们来从经济学角度探讨一下名星。
“明星”的魔力:20%的人创造了80%的财富。
国际上有一条公认的企业管理法则,叫“马特莱法则”,又称20:80法则。“二八定律”同样适用于企业人力资源结构。我们常常可以看到,一个企业,无论规模大小,往往是20%的人完成了80%的工作任务。企业必须时刻关注这20%的骨干力量,并不断地加以培养和激励,来带动企业另外80%的员工。
“明星”员工的价值何在?
华点通国际顾问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苏珊女士把人分为五种:人财、人才、人材、人在、人灾。人财是指能直接带来社会财富的人,20%的人财创造了80%的财富;人才指在某些方面有特殊才能的人,20%的人才带来了10%的财富;人材是指有发展和培养潜力的人,20%的人材带来了财富的10%;人在是指对企业无所谓可有可无、人在心不在的人,其中30%的人没有一次实际性贡献;人灾是指给企业带来麻烦和灾难的人,这种人不仅不能带来社会财富,还会消耗掉社会财富。人财是企业间争夺的关键,企业要千方百计留住他们;对于有潜力的人材就要提供一个好平台使他转化成人才;对于“人在”,要有良好的用人制度、淘汰机制;将人力成本最低化,对于“人灾”,决不能姑息养奸,只有一个决定:赶走他们。
留住“明星”,就是留住了企业的未来。在企业里,让老总们最揪心的就是如何吸引和保留明星雇员。据管理专家德赫斯先生介绍,3年前,甲骨文公司有人提到过,更换一个在公司里工作了5年的人的成本是50000至60000美元。因此,他开始调查其它的上升公司,有些公司告诉他说,如果他们失去一位资深顾问,就会损失200000美元和18个月的业务。这些成本包括招人的费用、培训的费用、更换合同的费用、弥补离开的人带走的专业技能的费用。
企业应该一定要有英雄吗?
一部“英雄”电影,荡气回肠,让我们领悟到侠骨柔情、大义凛然的英雄气概。一个民族需要英雄,英雄是民族精神和气节的凝聚和体现,同样的,对于一个企业来说,也应该有自己的“英雄”。
中国的企业有很多自己的英雄?提起倪润峰,大家就想到“长虹”,提起张瑞敏,大家就想到“海尔”,提起柳传志,大家就会想到“联想”,中国很多成功企业的背后都有一位叱咤风云的英雄人物,他们是企业的一种标志,为企业的创办和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英雄是一面旗帜,指引大家前进,如果缺乏了这面旗帜,大家就会觉得失落,没有了目标。尤其是在社会和企业处于发展期、转型期、困难期的时候,更需要有英雄挺身而出,带领大家奋发图强。同时中国人自古就有“英雄”情结,都希望自己能成为英雄,所以中国的很多企业家,都喜欢做大作强,努力把自己塑造为英雄形象,中国许多企业的老总在企业快速成长后马上多元化就是有力证明。
但也有人说,如果一个企业家的名气超过了企业,那这个企业就很危险了,因为企业运作靠的是团队、制度、流程,过多的突出个人可能会导致企业个人崇拜和官僚主义的蔓延,导致企业经营的失败。中国也有不少企业“英雄”名不副实,昙花一现。
有些企业就明确表示不搞“企业英雄”,比如新疆的德隆集团,就宣称自己是一个没有企业英雄的大集团。德隆集团有一条规矩,坚决不突出个人,他们坚持集体英雄主义原则。正因为如此,德隆集团成为一个没有英雄的企业。其实从另外一个方面来看,德隆这种独特的企业文化反映了他们对“英雄人物”的另外一种理解,就是“平凡英雄、大众英雄”的概念,更直接一点就是谁加盟了德隆,谁为德隆做出了贡献,谁就是德隆的企业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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