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看法却不然,我已经准备好另起炉灶了,我并不在意别人怎么想。有太多的人放弃了极好的职业机会,就因为担心别人的想法。
我在大联盟队的硬式棒球赛中干得不错。现在,我想看看自己是否准备好了去管理一个较小的“球队”,并领导它进入大“球队”之列。
理解公司文化
去罗切斯特之前,我看了两本书:
►弗兰克·加内特自传,他是那个报业链的创始人。他的性格和理想主宰着加内特公司,而我想要在理解这个公司的文化之后再进去。这本书让我早早就对仍然控制着加内特公司的那些关键人物所有了解。
►《美国的自满之城》,是两年前由当地一家周刊的编辑克特·格林写的一本介绍罗切斯特的书,部分是事实,部分是虚构。理解罗切斯特社会跟了解加内特公司一样重要。
格林是这么描述“自满之城”的:
“人要想干点什么事情,得有几件干净的衬衫、修剪整齐的指甲和一件希基弗里曼牌西服。
当然,你得参加共和党,还得去林肯-罗切斯特银行开个户头。
你得在扶轮国际的旗帜下宣誓,在狮子会手挽手高唱‘上帝保佑美国’……要想在罗切斯特成为‘能人’和‘值得一看的年轻人,’要想得到名望,你得做这些最起码的事情。”
我不认为能够做决策的记者应该去参加任何俱乐部,或者加入任何一个特别的利益集团。因此,在罗切斯特,我没有加入共和党,也没有参加民主党。我也没有加入扶轮社或者狮子会。我不跟任何人拉帮结派,只当一个友好的人。
我的确购买了两套希基弗里曼西服(是在当地制造的),但没怎么穿。我更喜欢休闲服装。
我永远也没有成为外套领带俱乐部的持卡成员,对我来说管束太多。多年以来,我偏好非正式和独具特色的衣服,这已经成为我生活方式的一个部分。
随便穿衣服,而且穿同样颜色的衣服,大部分是黑色和白色以及灰色,这已经成为一个故意的策略,目的是要吸引人们的注意。独具特色的着装风格使一些老板更具人性,传奇故事往往也是由这样的东西产生的。
我扎着黑白相间的宽领带出入纽约昂贵的餐馆,结果在后来许多年里编造出很多故事,在全国大报上反复转载。这一切都是因为我希望不扎领结就从餐馆领班面前经过。
“来这里要求扎领结,先生。”他用那种典型的纽约领班口吻对我说。
我小声说:“对不起,但是我有喉癌。医生严禁我在脖子上扎任何东西。”
我第一次听到纽约的领班向我道歉。他带我和我着装合适的朋友们去了餐台,很是小心,很是关心。
在罗切斯特,在我看来十分明显的事情是,我正在进入一个谨小慎微、保守、安逸和舒适的人群,我首先得放松下来,至少在一阵子内应该如此。我想明白这个社会,哪怕自己并无意成为其中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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