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0年2月26日
题记:大清国颁布法令称十三世喇嘛是一个忘恩负义、无宗教信仰、放荡不羁、挥霍成癖的人,喇嘛成为一介平民,清廷下令西藏人选出喇嘛的继承者,并要他们遵守大清国法律、尊重同外国人缔结的条约。
北京,12月25日讯:
由于西藏的名义统治者喇嘛在试图组织一次全面起义后逃离西藏首府,清廷已经解除了喇嘛作为西藏政府首脑的职务,并且在一项今天发表的官方声明中解释了清廷这种做法的原因。
这项把喇嘛贬低为一介平民的法令,通篇都是针对喇嘛严厉的谴责。法令称喇嘛是一位“忘恩负义、无宗教信仰、放荡不羁、挥霍成癖的人;喇嘛生性残暴,西藏人民极不欢迎他,因此,他不再适合当西藏人的领袖”。喇嘛被剥夺了所有官阶,并被指责为违抗朝廷,搞阴谋和拒不纳贡。这位佛教的大教主被定论为人们迄今所知道的最差的喇嘛。法令还宣布说所有藏人都是大清国臣民,并且命令他们遵守法律、维护和平。
官方声明的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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