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上述分析,有的学者认为,“众”应该是当时的族众,属于平民阶级。他们并用考古资料加以验证。1969—1977年在殷墟西区发掘了339 座殷代墓葬。除6 座较大型的墓外,其余都为小长方型的穴墓,分为8 个墓区,可知属于8 个不同的族,这些墓中,大都有一定数量的随葬品,说明墓主生前都具有一定的生活资料和社会地位;多数墓随葬有礼器,说明墓主生前有权参加礼仪活动;166座随葬有青铜兵器,说明墓主生前有不少人是充当过战士的;少数墓随葬有生产工具,说明墓主生前是从事生产劳动的。这些小型墓的陆续发掘,说明殷代存在着大量的具有上述权利和生活特点的平民族众。这正与甲骨文中“众”(“众人”)的情况相合。
既然“众”是军队的主力,能参加祭祀等宗教活动,受到殷王的“爱抚”,因而有的学者又认为,“众”是殷王统治的支柱,他们都应该是奴隶主。其中众和众人还有所区别:众人是奴隶主阶级的基层全体成员,而众则是奴隶主阶级的中上层。至于甲骨文中的“众”须参加一定的生产活动,这正是和当时低水平的生产力相适应的。《诗经。周颂。载芟篇》上有“侯主侯伯、侯亚侯旅”都来参加农业生产的记述,可知到西周时,还是奴隶主贵族上下一齐到田间进行活动的。甲骨文中的“众”,由此有了或是奴隶,或是平民族众,或是奴隶主三种看法,各有各的理由。究竟以哪一说为正确呢?
(郑嘉融)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本章未完,请翻开下方下一章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