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秦汉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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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度的改变:公元前221年至公元220年(2/2)

    有许多历史事件表明了变化的过程和有时能够加以体会的矛盾。在秦帝国的瓦解到汉朝建立时的这个纷争的年代中,刘邦的主要对手项羽并不接受帝国式的大一统为理想的政府形式,他似乎设想要搞一个松散得多的、更像邦联那样的安排。①在后来,认为皇帝的主权与其说是建立在裸的征服的基础之上,不如说是建立在承认庄严的上天的恩惠或赐与的基础之上的这种想法,有时会引起使人尴尬的问题。人们可能会发问:事实上是用军事方式建立的汉王朝怎样可以从道义上说是正确的呢?所以对于它的答案有时是互相矛盾的。②

    在公认的关于主权的看法中结合了两种原则,即由于受天之命而以德进行统治的权力与实际上实行的帝位继承制度——通过对这两种原则的考察就能发现一种不可避免的冲突。在这一方面,作为统治者的个人优点的相对价值与一个受继承的地位的力量就成了问题,而这在帝制史上也决不是最后一次。③另外,帝位继承的本身和那些操纵皇位继承的事件反映了对皇帝的作用和职能的看法的各种不同的方式。凡为天子者,当然包括一些这样的性格和个性的人,即他们认为,通过行使其领导权力,应给公共事务留下了他们的影响;但是,孺子即位这种事实本身却说明了他们虽然坐在宝座上却并无实权可言。随着皇权需要得到宗教上和知识上的认可的重要性的增加,皇帝所行使的实际政治权力很可能有所缩小。

    ① 关于公元前221年后不久所勒的石刻,见《史记》卷六,第242页以下(沙畹:《〈史记〉译注》〔巴黎,1895—1905;重版,巴黎,1969〕第2卷,第140页以下);本书前面第1章《皇帝的巡行和刻石》。关于公元220年的文告,见《三国志·魏书二》),第62叶以下(特别是注2);又见卡尔·莱班:《天命的操纵:公元220年曹丕即帝位时隐晦的天意》,载戴维·罗伊、钱存训合编:《古代中国:早期文明研究》(香港,1978),第315—342页。 ② 例如,见《孟子·梁惠王上》,六(《李雅各英译七经》第2卷,《孟子》〔牛津,1983〕,第136页)。又见公元前3世纪的杂家著作《吕氏春秋》,20,第1叶 及以下各处。 ① 关于这些事件,不管它们是真是假,在《左传》和《战国策》两书中各处可见。 ② 关于西周政府的效率,特别是它的初期阶段,见顾立雅:《中国治国之道的起源》,第1卷《西周帝国》(芝加哥与伦敦,1970),鲁惟一的书评见《远东和非洲研究学院学报》, 35:2(1972),第395—400页。 ① 见前面第2章《内战和刘邦的胜利》。 ② 这种问题至少在两种情况下要发生。见《史记》卷一二一,第3122页以下(伯顿·沃森:《英译〈史记〉》〔纽约和伦敦,1961〕第2卷,第403页以下);《汉书》卷八八,第3612页;《汉书》卷七五,第317页及以下;以及鲁惟一:《秦汉两朝皇帝的权威》,载《东亚的国家与法律:卡尔·宾洛尔纪念集》,迪特尔·埃克梅尔和赫伯特·弗兰克编(威斯巴登,1981),第82—83页。 ③ 例如见韩愈的文章《对禹问》,载马伯通编:《韩昌黎文集校注》,(上海,1957,第17—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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