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
秦汉时期的地名用威妥玛-翟理思拼音法拼音,并在音节中间加连字号(例如河南以ho-nan表示)。现代地名的音节中间则无连字号,某些省份和有名的城市使用普遍承认的邮政拼音表示(例如河南、四川和北京分别写成honan,szech)。
史料的参考
本卷的附注打算在适当的地方引导读者去注意主要的史料;如果可能,还附有这个史料西方译文的参考材料。此外,脚注引了所讨论题目的主要的辅助研究著作。脚注还请读者参看本卷其他章节的与所讨论的问题有关的部分。
在引用主要史料时,编者们按照以下的指导原则处理。虽然他们没有为所提到的每个事实或每个事件引证出处,但他们力图对重要事态发展不厌其烦地提供这种材料,以使读者了解正史中对某个事件的叙述。
对前汉的第一个世纪,两部正史经常包括完全一样或几乎一样的文字。虽然没有处处都提供《史记》和《汉书》的出处,但书中提供足够的讯息使读者能去参考两部正史中的每一种。如果某一卷已经出有译文,编者们举出译文所用的史料来源(例如,参考材料一般提《汉书》卷二四和斯旺的译文,而不引《史记》卷三十)。此外,有时优先用《汉书》是出于两个原因。首先,《汉书》中卷的安排和结尾有时比《史记》中相应的卷更加完整和明确(例如,《汉书》的卷六一和卷九六比《史记》的卷一二三用起来更顺手一些。)其次,由于《史记》的记述结束于公元前100年以后不久,集中使用《汉书》似乎是可取的,因为一个贯穿于整个前汉的题目就可以根据同一种史料进行研究(如《汉书》卷十三至十九的世系表)。
上面所指的正史是近年北京中华书局出版的标点本。虽然编者们意识到常常可以优先使用注释更加丰富的版本(因为它们可以提供更多的材料),但他们相信,读者们参考这些标点本更为有用,因为它们对那些希望由此进一步参考象泷川龟太郎或王先谦等人的校勘本的人来说比较容易。《后汉书》的卷数为标点本和王先谦的《后汉书集解》的卷数。《续汉志》的卷数另注以“志”的字样,以示区别。
除了秦汉史某些方面的专著外,还有大量论述秦汉史各个方面的学术论文。由于试图列出所有这些著作的全面的书目过分麻烦,本卷参考书目所列的著作和论文仅限于各该章脚注中所引的图书和论文。
鸣谢
我们编者乐于借此机会向本书的几位作者表示感谢,因为他们进行了亲密和严谨的合作并耐心地等待他们劳动的最后成果。编者们特别要感谢他们的批判性的评论和意见。编者们还要感谢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王毓铨教授的善意帮助,他仔细地阅读了本卷的前半部草稿,并提出了许多已经在文中采纳的改进意见。编者们还希望对下列几位助手表示最热诚的谢意。如果没有他们的帮助,本书就不会完成:史蒂夫·琼斯编制了译名对照索引;基思·黑兹尔顿和斯科特·皮尔斯进行了最后的编辑和为印刷进行电脑排版。
编者们还要感谢全国人文科学基金、百事可乐基金会和小罗伯特·博林先生等方面的慷慨——他(它)们的研究捐款和赠送,再加上普林斯顿大学慷慨的支持,使本卷的出版成为可能。编者们还要感谢乔治·艾伦和昂温出版社,因为它允许引用鲁惟一的《中国人的生死观》中的内容(第64—65、 44—47、 86和150等页)。
崔瑞德
鲁惟一
① 雷夫·德克雷斯皮尼:《西汉的官衔》(堪培拉,1967)。 ② 毕汉斯:《汉代的官僚制度》(剑桥,1980)。 ① 关于日期的换算表,读者可参见以下的这类著作:p.奥昂:《中国和欧洲年月的换算》(上海,1910);陈垣:《二十史朔闰表》(1925;1956年北京再版),董作宾:《中国历史年代表》(香港,1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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