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明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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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下游地区的抗清活动(2/2)

    这些地区的抵抗采取许多形式:坚守城池抵御清军围攻;在乡村地区伏击清军或将他们逐出战略要地;袭击清军已占领的城市或军事据点;发动城市暴动,暗杀清官吏。支持并有时接替这种抵抗运动的,有各种各样的社会成分。他们包括在职与退职的明朝文武官员,地方衙门或自安机构的成员,明宗室,地方乡绅和商人,政治与文学团体的领袖,明朝官军,地方民团,民间军事专家,财主家的打手,农民自卫军,尚武的僧人,秘密帮会,反叛的佃农和“奴仆”,海盗和匪帮。

    这帮奇特的共事者,他们的利益是如此不同与互相冲突,他们各人心向往之的秩序(如果有的话)是如此不确定,因此,坚强与持久的抵抗势难维持。此外,尽管许多抵抗领袖接受了设在浙江和福建的南明政府的正式委任,但明朝政府在南直隶任何有影响的存在已经消失,没有机构来协调各地的行动。甚至抵抗者所共有的对顺从蛮子习俗的反感也受到了破坏,因为攻击他们的几乎全由汉人组成的军队往往比他们的满族主子更加野蛮。对顽抗的城镇进行残酷屠杀的清政策,也吓住了抵抗者。总计起来,生命和财产的损失,数目大得惊人。

    在已经成为清第二基地的地区普遍发生的抵抗运动,不是满族人没有立刻南进的唯一原因。八旗军和将领们需要轮换和休息。此外,清廷不仅要供应占领江南的军队,而且要供应荒芜了的湖广省的驻军,这个地区以往向东输出多余的粮食。南方新上任的要员洪承畴需要重新估计总的形势。也许这是真的:长江下游地区的抗清运动减慢了清军的势头,从而给南方其他地区明朝抵抗力量的组织和准备赢得了时间。但很难说这是明朝的转机。

    ① 龙文彬编:《明会要》[364](1887年;北京,1956年重印),Ⅰ,第541、566—567页,Ⅱ,第1230—1231页。黄开华:《明史论集》[247](九龙,1972年),第1章。 ② 王崇武:《明靖难史事考证稿》[540],见《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特刊,25(1945年;香港,1969年影印本),第38—41页。又见本书第4章,《永乐统治时期》。 ① 即广东和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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