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诗词漫话·建安风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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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不一的《名都篇》(2/2)
    从《名都篇》申明快活泼的笔调来看,它显然是曹植作于建安年间的作品。那时他所过的正是京洛少年“长筵坐戏客,斗鸡观闲房”(曹植《斗鸡诗》),“中厨办丰膳,烹羊宰肥牛。秦筝何慷慨,齐瑟和且柔。阳阿奏奇舞,京洛出名讴”那样宴饮游乐的生活。至于射猎,本是曹植家传的技艺。其父曹操就善射,曾以“三发两鸢连”而受到“庶士同声赞:君射一何妍”(刘桢《射鸢》诗)。曹丕在《典论·自叙》中提到,因“世方扰乱”,曹操在他五岁起就教他射箭、骑马,以至他“八岁而知骑射矣”。由此可知,曹植对骑射、宴饮、斗鸡等活动本有浓厚的兴趣,不必在发“牢骚”时从事这些活动,更不会对此有反感而作诗“讽刺”。

    如果说有证据的话,持“讽刺”说及“牢骚”说者唯一的证据是:这首《名都篇》描述了洛阳少年的骄逸生活,而洛阳为董卓所焚,直到曹丕刚建都于洛阳时,郊外还长着杂乱的林木,经十几年经营,到魏明帝曹叡时才改变了城市残破的面貌,因而此诗当是曹植晚年的作品。像赵幼文《曹植集校注》就将此诗之作列于太和五年(231)冬应诏赴洛阳之后,亦即他临死前一年。这样就否定了诗中写的是曹植自己的活动,也就为“讽刺”说或“牢骚”说提供了间接的证据。

    作以上推论者不可谓不精细,然而偏偏在最关键的地方疏忽了。他们忘了所论对象是艺术作品,而艺术作品是允许夸张的。正像诗中“一纵两禽连”显属夸张一样,“宝剑直千金”、“脍鲤臇胎虾”云云都不妨是夸张之言。曹植的另一首乐府诗《美女篇》,描写一采桑女子,而说她“头上金爵钗,腰佩翠琅玕。明珠交玉体,珊瑚间木难”,《名都篇》的夸饰与此相比,就是小巫见大巫了。再说在《名都篇》中,诗人对那“名都”洛阳本身,并未作任何描写,更不能以此推断此诗必定作于曹丕重建洛阳之后。

    《名都篇》刻画了一个豪放俊逸、英姿勃勃的贵族子弟形象。他能骑善射,武艺出众;鸣俦啸侣,意气风友。在他身上洋溢着一派执着于生命而又潇洒送日月的豪情逸兴。诗人在这里即使并非直接描写自己的形象,至少也在这少年形象中寄寓了自己的钟爱和志趣。通过对这一俊爽豪迈的形象的刻画,诗人抒发了他的情志和感慨:人生短促,所以人在有生之年,应该紧紧地把握住生命。当然,在这首诗中,诗人表现的是他把握住生命的形式之一,而并非全部。东晋大诗人谢灵运在《拟魏太子〈邺中集〉八首并序》中,说曹植“不及世事,但美遨游,有忧生之嗟”,就是由此而起。但人的性格是复杂的,若仅以这一方面来论曹植,也不免偏颇。这,有曹植的其他许多诗篇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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