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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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的经验》 第13讲 刑赏的流弊
刑者,所以威不服,亦所以生次暴。——反刑也。

    刑与法不同,刑是杀人,或拘留人,是处罚人,给人精神上、**上一种痛苦的处罚。这是以刑树威、遏阻那些不守法的人。但是执行的人,会滥用刑法来欺负别人,有时好人也会受到刑法惩罚的痛苦,这便是刑的反作用。

    赏者,所以劝怎能,亦所以生鄙争。——反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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