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尘静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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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部电影说起
    从一部电影说起

    最近台北上演了几部电影,都在探讨“结婚”、“同居”问题,其中的一部是《不结婚的女人》。

    ——用不着打听,它是外国片。台湾拍的电影也好,电视也好,大多数都在风花雪月和神怪中打滚(严格地说,另没有武侠小说,只有神怪小说,电影电视现等而下之),虽然也有几部探讨社会问题的名片,可是又堆满了教条口号,把观众看成一大群呆瓜,如果不耳提面命,就看不懂。看外国探讨社会问题的电影,就不必担心有这种起鸡皮疙瘩的镜头。它用情节显示一切,因之,柏扬先生推荐读者老爷,如果买得起门票,理应前往一观。

    《不结婚的女人》,事实上是一个结过婚的女人。女主角在一家画廊担任打字员,大概四十岁左右,有一个十五岁的女儿,夫妻恩爱愈恒,安全、温暖、生活优裕。直到有一天,当她兴高采烈地跟丈夫商量如何如何度假时,丈夫却正色告诉她,他已另外有了女朋友,是一位比女主角年轻,只有二十五岁的女教习,而且决定先行同居。女主角一霎时天崩地裂,但她仍镇静地离开,走到她丈夫看不见的墙角,才大口呕吐。

    这是一个转变,离婚像一把巨斧,把人生砍成两段,她要从砍断的地方重新学步。这事说起来写起来,稀松平常异与区别,忽视了一般与特殊的辩证关系。,做起来就千辛万苦,任何刚强的人都挡不住突然间呈现到面前的寂寞,以及迟暮之年,青春老去的恐惧。对爱情甜蜜的回忆只有更增加爱情的厌恶。还有**的困扰,使她举目茫然、焦灼悲哀。她向心理医生诉苦曰:“我已七个星期没有sex啦。”心理医生了解,那并不仅仅是sex,而是孤独的情意结,告诉她放弃内咎,去另外找男朋友。她吃了一惊,但心理医生曰:“人,总是人。”

    于是女主角突然醒悟,不是醒悟她可以乱七八糟,而是醒悟到她的独立自我。当天晚上,她就去酒吧,找到一位过去曾经打过她主意,而她又瞧不起的一个家伙,直截了当地曰:“带我到你的地方。”之后,当该家伙邀请她明晚再来时,她平淡地曰:“我对你没有任何承诺。”不久,她跟另一位画家恋爱,情同夫妇,但她拒绝结婚——她不再相信结婚可以保障安全。她跟以前判若两人,一个时代的新女性诞生,她不再是贴到男人身上的狗皮膏药,更不是丈夫专用的“高等妓女”——受过高等教育,有高贵身世,丈夫喜欢时宠爱有加,丈夫变心时弃若破鞋的高等妓女。她心理上完全独立,跟臭男人一样的完全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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