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在中国的变异(2)
通常,打算独立的体系领导人会去找一家生产性公司,要求代理对方的产品,在通过各种手段弄到对方的营业执照副本等企业资料后,就套上“五级三阶”或台式“双轨”等“老鼠会”奖金制度,以拉人头的方式操作,还美其名曰“创业”。在这样的组织里,任何人都得不到一个消费者在正常情况下理应获得的权益——诸如一定时间内的无因退货保证等。
然而,一旦这群寄生者在运作过程中出事,后果是不堪想像的,其后发的负面效应全留给了这家企业,从而导致了这家企业的更快灭亡。
而对于被“寄生”的传统企业,应该在加盟方面严加防范,充分关注那种更加椅也更有危害性的操作方式,以免给“老鼠会”钻了空子,使企业遭受损失。这主要是针对毫不知情的传统企业而言。
——产品依然是符号
“老鼠会”的产品真的是用于销售、创造利润的吗?不是,它只是作为一种信物。“老鼠会”玩的是零和游戏。游戏双方,一方得益,另一方必然吃亏;一方得益多少,另一方就吃亏多少,而总体的亏益却是零。
“老鼠会”产品的共同特征是:它们只是一种可有可无的符号。比如一种叫做“风之爱”的传销产品,其做工粗糙、功效平平,根本不像其自称的那样是一种高档化妆品。
而对于“老鼠会”的成员来说,买了产品就表示入会了,至于是否能够拿到产品本身,这不是加入者所关心的问题。因为所有的传销人员都知道,那些产品的实际价值,连自己交出去的钱的十分之一都不到。
——捏造公司
凡是想“单干”的,一般都会有两种选择:一是无中生有地捏造出一家国外“公司”;二是选择跟其他公司“合作”。第二种情况下,网络的头目都要到“合作”的公司实地“考察”。
“考察”和“参观”的目的,绝不在于想了解公司是否存在,而是为了取得有关该企业的详细资料,因为这样可以使网下的人能够树立起“信心”,让他们能把被考察的公司当作是自己的公司,对它产生一种归属感,同时产生“我们现在所‘合作’的公司实力雄厚、前途无量”等观念。
——伪造证件
非法传销组织成员最关心名义上的证件问题。在他们看来,似乎有了证件就表示自己已经合法,是公司的正式员工。至于他们应该与公司签署什么样的协议,才可能具有法律约束效力,才可能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他们从未考虑。他们甚至可能自欺欺人地说:“有证件就代表公司已经承认我们了,我们还需要那个合同干什么呢?”可以说,在内心深处,他们并没有足够的勇气正视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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