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体制改革回顾(2)
第二阶段金融体制改革从2003年开始,进入金融结构市场化取向的企业化改造,目的在于除金融机构自身经营需要外,更要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这一阶段金融体制改革主要内容是完成上述第二项基本任务,即金融机构的企业化改造,形成金融机构商业取向的企业自负盈亏、自担风险机制。银行企业化改革作为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宏观经济稳定化。
于2004年开始的金融机构企业化改造这个总目标被分解为三个目标,首先,实现财政与银行的关系以出资额为限的有限责任机制(公司制)。实现这一目标的主要措施是剥离国有商业银行坏账,国家向银行注资以及建立符合商业银行经营要求的资产负债表。其次,完善银行的内在运行机制,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具体的措施是引进国外战略投资者,进行股份制改造,建立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聘任管理层。最后,强化外部监管,建立独立于政府的第三方专业监管。具体措施是成立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强化以资产负债比为主要内容的专业监管。 这三个目标的实现标志着金融机构企业化改造的成功和金融体制改革第二项基本任务的完成。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的股份制改造是这一任务完成过程中具有里程碑式的事件。
中国金融体制改革展望
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未来重点:
※ 金融体系融资方式
※ 利率市场化
※ 人民币国际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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