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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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选择机会的重要
    第一节 选择机会的重要

    经济学家可能比一般人更清楚:有选择的自由,才可能会有幸福。某种意义上,研究选择行为的经济学,也是关于人生幸福的学问。若没有选择的机会,就不会有人生的幸福;若能更明智地选择,常常有助于获得更大幸福。

    正如第1章中曾提及的,没有选择机会,就意味着“不得不”,意味着被强制,意味着个人的意志得不到尊重、个人的自由得不到保障;所以没有选择机会的人不会感到幸福。一个孩子,如果他在人生的每个十字路口都只能接受其父母和家庭的安排,而无权自己选择,那么这个孩子不会感到幸福。同样,一个公民,如果他始终只是国家机器上的一颗螺丝钉,其自由意志得不到合法的表达,他就不能实现心中的梦想,这个公民不会感到幸福。

    尽管打着“自由选择”的幌子,但实际上却限制了个人选择余地的做法,等同于一种强迫,那不会给人真正的幸福。自由主义哲学家霍布豪斯曾举一例:某人坠入山崖,无法自救;另一人在崖上与其谈判,称若坠崖者愿以全部家产相赠,他就扔一绳索救之,否则便会离开任坠崖者自生自灭。此例中坠崖者答应以全部家产交换一救命绳索,看起来是自愿的(自由选择)。但实际上他是不自由的,是不得不做此选择,因为他已经别无选择。

    霍布豪斯的故事在生活中或许也有其版本。譬如工人愿意接受血汗工厂恶劣的环境和微薄的薪酬,看似自由选择,但实际上可能不是,因为工人的处境可能恰好与那个坠崖者一样,他们除了“自愿”全部付出自己唯一的资产——人力资产——之外,别无选择。这为社会向工人提供起码的工作条件和基本的生活保障提供了一个理由:社会保障系统的作用,在于使得工人的选择机会有所扩大。

    让人们有更大的选择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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