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经济学的重要假设:人是理性的(5)
2005年7月14日的《南方周末》曾刊登一篇《阿星的内心挣扎》,讲了一个青年阿星杀人犯罪的心理。而另一篇网络评论参见/indexphp/2493/viel。则写道:“……一个从大山深处走出来的贫困青年阿星……何以沦落成为一个杀人罪犯,从而走到了生命的终点?他说:‘穷,我可以忍受,只要别人待我好点。’他又说:‘四个月没有休息过一天,但只旷工一次就被开除了。如果不是每天工作12小时,如果一个月能休息一天,如果我的工钱再少许多一点,我绝不会走这条路。’他想如果选择忍耐,一个月辛辛苦苦只能挣几百元钱;但抢劫,只要得手一次就可有几千,乃至上万的收入。这在经济学上叫‘机会成本’,机会成本越高,忍耐的可能性就越小。阿星也知道被抓后可能会被枪毙,但他说:‘只要能给家里的人留下一笔钱,使父母的日子好一点,我愿意死。’他是个孝子,他爱他的父母,弟妹,为了他们的生活能好一点,他并不惧怕死,他说他的同伙都有这种想法。”
事实上,在20世纪60年代,经济学家贝克尔(gary sbecker, 199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就对罪与罚进行了经济分析。他认为,犯罪行为是罪犯对犯罪收益和犯罪成本(体现为被抓获的概率和刑罚的严重度)进行评估之后的结果。这一思想对后来的社会防止犯罪的公共政策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芝加哥的另一位经济学新秀列维特(steven dlevitt, 2003年克拉克奖得主)对黑社会组织的研究也是很好的例子。黑社会组织与公司组织一样,只有顶层的“大哥”才有巨大的收益;在组织底层的小弟收入非常的微薄,而且经常面临仆街的危险;即使是黑帮的中层头目,也收入不多。那么,一些青年为什么还要加入这种收入低、风险大的组织呢?岂不是很不理性?列维特通过黑帮的财务记录发现,这些人从事黑社会往往是生活所迫,因为无法正常生存下去,所以寄希望于在黑社会组织中得到晋升黑社会中的晋升速度比其他的组织要快,因为黑社会成员死亡概率高,职位很快就可以空缺出来。,改变生活状态。
当然,犯罪本身是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不过,我们这里不打算岔开题目去讨论社会本身的问题对犯罪行为起到了什么作用,或者要怎样去改造这个社会(诚然,建设更和谐的社会本身是非常重要的问题)。在此我们只是用这些例子来说明,一些看似非理性的行为(即使像犯罪这样的通常被认为是非理性的行为),一旦了解到个体面临的行为约束条件,就会发现它们原来也常常是理性选择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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