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自由交易的可能性后果(1)
有朋友谈中美创业思维的不同。美国人大都是从一个原点开始,中国人是从一个目标开始。我想这跟国情有关,美国市场体系很成熟,创业往往从见缝插针奇思妙想出发,一不小心就玩大发了,比如facebook。而中国还有很多空白和断层,又人傻钱多,有美国模式可抄,就看谁快谁狠了。大家觉得是这样吗?毒奶、新农业与模式的命门
一个好的商业模式是如何演变成为一个坏的商业模式?“公司+农户”为什么承载不起中国的现代农业,土地自由交易有可能带来什么样的后果?
10月19号本来是个再正常不过的星期天,却因为一则突如其来的新闻而变得不正常了。
这一天,媒体授权全文播发了《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该文件由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该文件中指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文件中提到,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而就在一周前,以农村改革为核心议题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刚刚闭幕,公报上对于“土地流传”还只字未提,只是泛泛地说:“我们将推动农村改革,继续解放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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