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的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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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我 Supere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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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人的性格会成为他今后命运方向的指针吗?

    乔布斯,一个私生子,在中产阶级养父母的宠爱下长大,拥有自卑与自大的双重人格。他的理想主义是与强烈的领地意识以及咄咄逼人的攻击性混合在一起的。

    乔布斯早年的密友,曾经一起吸毒、一起去印度朝圣的丹尼尔?科特克说:“史蒂夫心中总是装着他的苹果电脑。从更深层次上分析,他的成功是由于其内心总有一种深切的不安全感,正是这种不安全感使他必须出去闯荡以证明自己存在的价值。另外,由于他从小就知道自己是被收养的孩子,他的行为并不被大多数人理解……”

    就像《星球大战》中安纳金天行者,这种内心深处的“原力”与加州的硅片、晶体管结合起来,苹果公司诞生了。正如伊甸园里蛇诱惑亚当和夏娃吃下的那个苹果,甜美而带有一点“邪恶”。

    事实上,在苹果电脑早期的发展中,沃兹的技术、马库拉的资本运作、斯科特的管理和乔布斯的远见几乎一样重要,但作为公司董事局主席,乔布斯的个人魅力让他轻易成为了公众关注的中心,并几乎独享了上市成功后的光环。

    随着创业伙伴们因为各种原因一个个隐退,他越来越认为自己才是“点石成金”的超级人物,可以将个人凌驾于公司之上。硅谷最著名的投资人之一、当时苹果的董事会成员阿瑟?洛克回忆说:“那时,乔布斯刚愎自用,满脑子主意,肆意而为,毫不考虑公司的前途。”

    按照弗洛伊德的理论分析,乔布斯的自我(ego)逐渐被本我(id)所控制,他被原力的黑暗面所吸引,并一步步走向公司的对立面,终于被董事会放逐。

    而那个来自安徽小镇怀远,独自闯荡大城市的青年同样拥有着强大的内心世界,激励他的是一种英雄主义情结。

    事实上,史玉柱出生的环境里根本连个晶体管都找不到,当乔布斯和沃兹开始组装第一台计算机的时候,他还只能对着《十万个为什么》自制土炸药,更不用说预见到“一人一台电脑”的产业未来。

    对于以嬉皮士自居的乔布斯而言,电脑是恰好能帮助他释放旺盛的libido()的媒介罢了,但对于史玉柱来说,电脑则是帮助他改变命运的唯一工具,否则他只能像刘震云的小说《单位》里的大学生小林一样,过着按部就班的生活。

    1984年,在乔布斯策划的那则著名广告里,苹果的女模特挥锤砸烂了“big brother”(老大哥)。在pc世界里,谁都知道“老大哥”就是ib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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