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枪炮与金钱Ⅱ(二战)(7)
当晚,联邦政府所有印钞机全部开动,一晚上印刷了20亿美元,并在第二天用飞机运往纽约储备银行,然后分送纽约各银行。
同时,联储宣布,凡是在2月1日后提取黄金的人应该在1周内归还联储,否则,联储将采取温和的告诫方式:公开他们的姓名、住址和提取金额(不忽悠);以后提取黄金,均按3月9日官方兑换价(纯忽悠)!
那可是危机时代,社会治安那是相当不太平,告诉别人您家藏有黄金,比什么劝告都好使!
很有效!
3月11日,美联储就收回了3亿美元黄金储备,并以此为基础又印刷了75000万新钞;3月中旬,财政部对全国银行完成了快速评估,并宣布全国四分之三以上的银行是健康的(纯属忽悠,一个星期能搞定全国银行评估,就是编也编不完;但是,谎言稳定了居民情绪)。
漂亮处理了银行危机,就开始下黑手了。
6月,国会通过《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即《1933年银行法》:从此在美国投资银行业务和商业银行业务必须严格分离,商业银行不再有证券业风险。银行持有证券牌照,必须经美联储批准。这就是著名的银行、证券分业经营的模式,一直延续到1999年才被取消。
趁热打铁才能成功。
1933年罗斯福又主导通过了《证券法》,1934年通过《证券交易法》。据此,联邦政府成立了美国证券委员会,即今天大名鼎鼎的sec。
sec基本上相当于中国最高法院、证监会、公安部经济侦察部门所有权限的总和,有着弗远无界的权力:可以调查任何人、任何对象,当事人不得拒绝。最离谱的是集体诉讼权和辩方举证,集体诉讼即如果有一个股民诉讼获胜,所有利益相关者都要按此办理;举证责任则把举证责任推给了被告,若被告不能证明自己有罪,则会被判有罪,即“疑罪从有”!这两部法律和sec完全违反了普通法原则,在崇尚自由、反对集权的美国是绝无仅有的,对普通法原则是致命的挑战。
从三部法律颁布至今,来自美国经济学界的骂声从来没有停止过。
本章未完,请翻开下方下一章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