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永行刘永好首富长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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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潮汛:企业家历史地位变迁(8)
    第八章 潮汛:企业家历史地位变迁(8)

    私营企业家的创业热情被进一步激发,他们开始大显身手,一次又一次突破了经济领域的禁区:温州青年王均瑶“胆大包天”,成为私人包机第一人;农民企业家陈金义一举收购了上海六家国有商店,成为改革大潮中第一位收购国有企业的私营企业家;万向钱潮股票上市,成为中国首家上市的乡镇企业,私营企业走向资本市场的大戏也由此拉开……

    如果说20世纪80年代初创业者主要是以农民和城镇失业者为主,那么1992年后的创业热潮,则主要是以政府中低层官员和知识分子为主的精英阶层。他们具有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企业的产权制度比较明晰,是上世纪90年代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量。这其中的代表有陈东升、毛振华、冯仑、薄熙成等,后被称为“92派”企业家。

    1992年出台两个重要文件:《有限责任公司暂行管理条例》和《股份有限公司暂行条例》。正是这两个文件掀开了中国企业进步的革命性的篇章,标志着中国开始建立真正的现代企业制度,也开始催生真正的企业家。

    从1992年到2002年,私营经济逐步成为国民经济新增长点中的亮点:私营企业从14万户增加到243.5万户,增长了17倍;注册资金由221亿元增加到24750.6亿元,增长了112倍;从业人员从232万人增到3409万人,增长近15倍;税收从4.1亿元增加到976.1亿元,增长了208倍。

    第三阶段是2002年至今,私营经济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变成能平等享受“国民待遇”的市场主体。

    2002年11月,在党的“”报告中,为中国的非公经济破除了体制性的障碍,私营经济可以与国有、外资企业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开展竞争;2003年10月14日,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放宽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2004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第二十二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2005年公布的“非公经济36条”则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政策文件,被誉为“建国以来我国政府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清除体制性障碍的第一声”,意味着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可以与公有制经济主体一样,在同一起跑线上,成为我国市场经济的竞争主体。

    2007年10月,在报告中,提出“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对非公经济“两个平等”即法律上的“平等”保护和经济上的“平等”竞争,成为非公经济发展的新视角,私营经济腾飞的新契机。

    数年时间内,私营经济已经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占据了十分重要的地位:私营经济成为了国民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个体、私营经济已经占到整个gdp的40%,gdp增量中的70%-80%来自于私营经济;私营经济成为增加就业的主要渠道,其就业量占全国非农就业人数的80%左右。至2007年,全国登记注册的个体、私营企业就业人数达1.27亿,实际就业人员可能在2亿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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